“假离婚”躲不了债也逃不了责

2018-05-22
      据了解“假离婚”是指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特殊目的,往往是不正当利益,借离婚为名,从表象上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,而离婚的行为。“假离婚”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:
     (1)双方为了福利分房、买房、职位升迁等原因;
     (2)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,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;
     (3)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;
     (4)其他不正当的目的。
    临沂侦探公司提醒“假离婚”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,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,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,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。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,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,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。但是,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,属于民法规定的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”,属于无效民事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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